自古以来,《阿里郎》就成为历史朝鲜族群众所喜闻乐唱的民谣,至...
2017-05-18春季香花红胜火,酷夏林海浩无边。凉秋黄叶如金丹,寒冬瑞雪白漫...
2017-05-152017-05-23 16:49:3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2884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贯彻落实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扩大行政执法监督的覆盖面,形成法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合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选聘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内政法发〔2017〕39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旗行政相对人公开选聘百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熟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执法程序,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无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工作职责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持《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按照监督区域范围,向旗政府法制机构反映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二)向旗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凡注明“来源:XX(非民族元素文创平台)”的作品,均转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同本网联系。